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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交了半年时间截止到6月12日的房租,然后4月10和房东说我4月12日钱要搬走。合同说如果搬走需提前30天告知,我这样属于违约吗?

房屋租赁 2023-09-12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房东强行让住客搬走,这属于违约行为,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因为房东的违约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也可要求房东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一般是要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的。若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协商或者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房租合同没到期搬走,如果租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事项,那么租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承担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可以协商或者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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