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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了一家工厂,工作了三天,工作了三天。我觉得我再也做不下去了。老板不想结束工作,所以我得到了工资。嗯,我工作了三天,但是没有15天就结束了工资。我工作了三天,没有买35天

讨薪 2023-09-16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应当支付已经工作三天的相应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你在一家,小饭店工作了十三天,又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假如不想做要走了老板不给工资的,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的,假如110不管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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