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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劳务合同不想去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16 13: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员工拒绝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
    1、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不想做了那么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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