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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退还保证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09-16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担保法》第89条、《合同法》第58条、117条的规定。如果想要退回保证金,必须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才行:一是已经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二是因不可归咎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三是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即买方依法履行其义务的,则卖方应退还保证金或者抵作价款;如果卖方违约的,则需双倍退还保证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一、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买卖合同中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违约需退还保证金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违约需退还保证金的情况如下:
    1、如果合同还未生效的话,当事人有相关违约事项,此时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还不需要对冲合同中的有关约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缴纳的保证金订金等均可以退还的,也不存在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金等责任。
    2、如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保证金押金或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合同是无效的话,但如果实现签订合同双方已经约定好无论合同是否生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情况下,那么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负违约责任或者是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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