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年限的规定有: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到期,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到期需要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