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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房子,楼上漏水的房东让我们租客赔钱

房屋租赁 2023-09-22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房屋漏水谁来承担责任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出租人没有发现,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出租人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房客负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漏水谁来承担责任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判断:1、属于房屋结构问题,出租人没有发现,没有及时采取修复措施的,出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2、属于用水问题,承租人存在过错的,由承租人自负损失。同时承租人还要赔偿出租人因过水而遭受的损失。3、房客发现水管老化,房东没有及时更换,造成的楼下损失,房客负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房屋出租后,出现漏水情况的,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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