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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自己的房子委托中介帮我代卖,去公证处办好了委托书,这期间我可以自己再出售吗

合同纠纷 2019-03-19 09: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委托代理出售动产、不动产等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买卖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出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丙方):杭州拱墅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丙方居间服务促成签订了《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现双方就该合同所涉及房地产的产权过户相关事宜,共同委托丙方办理,并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转让给乙方,转让价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办理上述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3. 甲方向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向丙方支付委托代理费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 丙方预先代收甲方交易税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丙方预先代收乙方交易税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待过户手续完毕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天内将办理上述房地产产权证转移所需一切资料(含应付房款回单或收条)、税费、委托代理费提供给丙方。丙方在甲乙双方资料、税费、委托代理费及房款到齐的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送交易所受理(乙方办理贷款的还需贷款审批完成),丙方承诺在交易所受理次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办妥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若因丙方原因导致办证延迟,则每延迟一天丙方需支付委托方委托代理费1%的违约金。
    (在交易过程中,如遇政府职能部门调整有关交易政策或甲、乙双方及配偶不配合导致办证期限顺延或不能过户,丙方不承担责任。)
    6. 如甲方隐瞒房屋存在共有、争议、抵押、被查封、被冻结、被扣押等情况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利用假身份证、假结婚证明、假房屋所有权证等假证件进行交易的,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合同不得擅自终止,如委托方(包括甲方或乙方)无故终止,丙方将不予返还违约方所交委托代理费,交易税费按实结算;如丙方无故终止,则双倍退还所收委托代理费。
    8. 其他约定事项: 。
    9. 甲乙双方与丙方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0. 本合同自委托方(甲、乙双方)与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本合同与《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为准,《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受托方:杭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办理房地产委托书公证的手续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外地购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认购书、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外地卖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  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  
    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  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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