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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超过六十周岁就业,上班一年多,被公司无故辞退,没有合同,这算是违反劳动法吗?

无故辞退 2023-09-28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是在本单位的工龄满15年,且五年内即将退休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该劳动者。单位可以协商一致后与劳动者解约,或者采取过错性辞退的方式,但是不能采取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其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辞退。但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未到期但劳动者到了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具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单位可以辞退。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则一般无需辞退,劳动合同会直接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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