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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四楼,有一天,楼下来找我们说,我们家漏水,我赶紧看看自己的地面,一点水也没有,我就跑到他家看看,没等到他家呢,我看见楼梯间的墙壁上也有渗水,正好是他家和我家的楼层中间,墙上一大片水,因为我家的给水管的阀门在走廊,我就把水管关了,关了两天两夜,发现不漏了,漏水点在楼梯间墙壁里承重墙下的给水管,我们去找到物业,物业说保修期已过,不管,楼上楼下协商解决,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没等到他家呢,我们去找到物业,物业说保修期已过,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谁的责任?

房产纠纷 2019-06-04 1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1、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有协议,保修期内的维修委托物业公司处理,则你在保修期内向物业申请报修,物业或发展商都有责任修复。
    2、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约定,则发展商的保修期已过不须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上的具体约定。
    3、房屋漏水原因最好在你方、物业、楼上住户及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查明,以便确定最终该由谁承担责任。
  • 工伤赔偿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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