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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07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是:
    1、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登记土地变更程序受理申请。
    3、产权审核。登记人员审查资料,实地调查情况,若申请符合规定,则报上级核准。直至最终审核阶段通过。
    4、缴纳费用,领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夫妻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携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夫妻之间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产权公证;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证件到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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