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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孩没有离婚有家庭正在离婚,又和一个比她大的男人有家庭在一起快一年了,已婚男人家庭知道了不同意他们在一块,已婚男方(以一个媒人)说给了另一个男孩,但男孩和女孩在一起有感情了,已婚男方后悔了,女孩不愿意和这个已婚男士这样下去了,男方就一他们在一起的裸照做威胁(上传朋友圈让别人看),说告诉她老公和女孩他爸爸,另外还恐吓女孩和男孩在一起的话会怎么怎么样,这样的情况能不能告已婚男方呢?另外女孩没离婚已婚男人也没离婚,如果告已婚男人女孩会不会有罪?已婚男人家庭知道了不同意他们在一块,能不能告已婚男方呢?如果告已婚男人女孩会不会有罪?

离婚 2019-05-12 17: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老公不同意离婚,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你好,
    1、夫妻双方谁都可以提出离婚,不影响财产分割。
    2、夫妻双方均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无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3、如果没有相关协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如房产是婚前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只是退还她支付的购房资金和部分增益收入。
  • 一方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有《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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