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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可作为离婚诉讼分居的证明?

起诉离婚 2023-10-09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邮寄的书面的分居文书,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可以的。
    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可以由以下证据加以证明:
    (1)一方在外单独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单独居住证明;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口头协议须对方认可;
    (3)证人证言,需佐以其他证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有上述分居两年的证据,法院也未必一定会判决离婚,需要综合考虑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 一方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夫妻双方书面分居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已实际分居的事实,有力的人证,比如双方的朋友或者亲戚都可以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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