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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海事局签劳动合同上班两年,到期后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提出任何终止合同理由,说是补偿两个月工资,但是我下岗后快三个月 也没拿到钱。我想问下这个情况如何解决到期后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提出任何终止合同理由,我想问下这个情况如何解决

合同纠纷 2019-04-09 0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终止的7种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该种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仍然可以获得赔偿;
    2、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不签订书面合同,可建立双重或者多重劳动关系,这就是非全日制用工灵活的典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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