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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暑假工。在个火锅店,每天10个小时以上。那天,经理问我是不是兼职,我说是,就把我辞了,还不给加班费工资变成了60块钱一天我打暑假工。每天10个小时以上。是不是兼职,我说是,就把我辞了,还不给加班费,工资变成了60块钱一天

劳动纠纷 2019-04-05 14: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老板要我延时下班,又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进行投诉;又或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老板要我延时下班,又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解决方法   一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拨打12333进行投诉;   二是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等。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   相关知识链接   加班工资标准为:   
    1、平时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此外,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
    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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