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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事情是这样,我姥姥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我的妈妈一个是我的舅舅,在很久以前大概10多年前,我姥姥还有我妈妈跟我舅舅因为一些家事儿闹掰了,从此我舅舅也不赡养我姥姥了,基本就是和我们这边没什么交集了,我姥姥就一直由我妈妈赡养,前不久我家这里有拆迁的消息,在拆迁的范围内我姥姥有一套原来单位分的小平房,有了这个消息后我舅舅又来我家了,但是也并没有提到拆迁的问题,只是好像给了我姥姥一点生活费,我姥姥也收下了。就在这个月,我们这里真的拆迁了,这时我舅舅又来了说是要分拆迁后得到的楼房,但是我姥姥的意思是要把这个房子留给我妈妈,她认为这套房子跟我舅舅没有关系。因为我舅舅从未管过她,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舅舅能从中分走房产吗?有什么办法不被我舅舅分财产吗?但是也并没有提到拆迁的问题,我舅舅能从中分走房产吗?有什么办法不被我舅舅分财产吗?

拆迁补偿 2019-04-09 15: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前财产转移到未成年子女身上可以,这是双方的权利,婚姻存续期间,都有平等的管理和处分财产的权利。如果要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儿子和女儿有同等的赡养义务。父母健在拆迁赔偿款是父母的财产,理应由父母所有,具体怎么分配由父母决定。如果父母不在了,赔偿款作为遗产分配。在父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分配,即儿子与女儿享有同等的继承份额。
    根据《物权法》第2条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39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因此,父母健在,赔偿款父母本人所有,父母有权处分自己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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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并没有提到拆迁的问题,我舅舅能从中分走房产吗?有什么办法不被我舅舅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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