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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房子2002年购买.母亲2004年去世,女儿2007年结婚,现在女儿办理房产继承,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吗?女儿2007年结婚,现在女儿办理房产继承,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吗?

继承 2019-04-08 1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我国继承法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根据其继承的方式来决定所获得的遗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一)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可以划分为夫妻个人所有财产
    如果是通过遗嘱继承的形式所获财产可以被划分为其法定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
    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制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产继承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在这个继承行为是发生在法定继承的形式下。
    法定继承就是根据法律规定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

  • 1、没有撤销或重新立下新遗嘱,原遗嘱效力不会变更。遗嘱有效,会按遗嘱继承。
    2、你母亲也可以立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
    3、这套房屋是拆迁安置款所购,你和你女儿应当也有份额。你和你女儿可以通过诉讼来确权。
    4、医院房屋如购买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主张。
    5、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在国内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国外的房产,根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的规定,如果如果国外的房产是你老公购买,而且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适用中国法律的调整,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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