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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一套房,首套房子,中介办理的时候贷款按目前利息4.9的1.1倍,带合适吗?下来的,

房产纠纷 2019-03-20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要看您的房产目前在谁名下,如果是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后离婚协议对于房产和贷款的归属应有相应的规定,此时女方贷款买房按照首套计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话,若女方有过提取过着公积金贷款的行为,那么再次购房会影响贷款额度。如果房产上有女方名字,由于贷款未结清,因此是不可以更名的,这种情况需要看各银行的认定标准来执行。
  • 不同地方社保签约银行不同,建议打电话给当地社保咨询求采纳
    在申请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时,很多贷款机构会对借款人是否缴纳社保有所要求。但是并不是只要有社保就可以办理贷款。
    在正规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时,不可能仅有社保就可以办理。即便是要求较低的小贷公司,也需要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即使不需要抵押物,但相关的申请材料是不可少的
    一般劳动者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还要参考贷款人各方面的因素,并不是单纯的看贷款人的社保,最终能不能审批下来以及贷款额度的多少,要看银行的最终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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