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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在公司到了退休美龄了,但是社保不足15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5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开始依法领取退休金,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直接终止劳动合同,此时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的劳动关系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者到退休年龄,且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金,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终止劳动合同,此时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具有因单位被责令关闭、撤销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等情形的,才会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50岁属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就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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