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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女方一个人还贷款,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判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16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 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呢?若男女双方有约定财产归属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 判给登记方所有,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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