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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了,当我已经辞职了,哪会影响我拿到赔偿金吗,赔偿金是工厂出的吗?

劳动纠纷 2019-03-25 09: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类型主要包括:
    (一)劳动能力鉴定,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其中对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如果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 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四)旧伤复发的确认;
    (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
    (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
    (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
    3、委托鉴定
    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
    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
    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
    3-4因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
    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
    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 做劳动能力鉴定不算是劳动仲裁程序中的一步。
    工伤鉴定在社保局,是工伤认定后,在伤势稳定后进行的。鉴定后按工伤等级由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仲裁是和单位有劳动纠纷,职工本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的
    如果对工伤保险补助金或者鉴定等级有异议,去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造成费用无法报销产生纠纷,本人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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