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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打暑期工,公司人事部给我发了一份劳务协议,但是劳务协议上的工资是多少?我没有参与公司,只是让我填写个人信息,让我第二天在流水线上工作。请问这种不允许当事人参与工资协议的事件是否违反劳动法

讨薪 2023-10-28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是劳务协议,且明确约定双方未形成雇佣关系,且你的报酬计算及发放不同于工资计算发放方式的,你们之间形成一般民事服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但若相反,则在你与该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适用劳动法等
  • 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 打暑假工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按约定的报酬给付,约定不明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老板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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