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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过户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10-29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后,书写民事起诉状;
    2、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将民事起诉状及其副本提交至人民法院;
    4、法院受理后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出具立案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的流程:携带身份证、房产证、买卖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原告到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
    2、法院受理后会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应当立案;
    3、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4、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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