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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了定金及房款,但房屋被银行抵押三个月仍未解押,未签购房买卖合同,我可否向开发商申请退款?

银行 2019-04-15 13: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其内容为:客户XXX在银行的贷款已结清,现委托ls______前去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注意第3的空格处填委托人的名字,委托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就可以交易或办理其他事项了,房子也真正属于自己的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这种情况下定金很难退还,不过依旧可以尝试一下诉讼

  • 1、你的诉讼请求可以是
    (1)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是
    (2)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与你签定正式购销合同及交付商品房(因为现在该房未被查封,有履行的可能),但这还要取决于该房是否有预售证。
    2、财产保全费是按照申请保全的金额来收取的。是否申请由当事人决定。
    3、因为你现在尚未收楼,未实际(也根本不可能)接受物业服务,所以该物业管理协议应该对你暂不具有约束力。
    4、你所反映的其他问题应该对诉讼不具实质性影响。
    5、因为你所询问的问题较为分散,无法一一对应回答,所以归纳后针对其核心部分作答,望见谅。由于你反映的问题教复杂,又没有具体资料参考,以上回答是根据你的文字表答而作出,可能会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建议在诉讼前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相关专业人士具体咨询为好。 广东广协律师事务所赵律师
    2005.
    3.28
  •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合同中,定金可以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由买方向卖方预先支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不能超过合同价款的20%,如果支付定金方违约,将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果定金接受方违约,应当向支付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合同,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在本案中,2万元定金如果不超过购房款20%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约履行合同,2万元定金可以作为购房款折抵。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与订金不同,订金不属于法律概念,不像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如果接受方违约不能要求其双倍返还。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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