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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开两年多了,我们都没有联系,也没感情了,之前在一起的时候就经常吵架,也提过离婚,但是他都不同意,还打过我,我们还有个小孩,现在在他那里,我想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我又没有证件,户口本跟结婚证都被他拿去了,我现在只有身份证,我应该怎么办?但是他都不同意,我想去法院起诉离婚,户口本跟结婚证都被他拿去了,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1 11: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婚了但是没有登记,没有结婚证。没有进行登记,在法律上是不承认你们夫妻关系的,应当按照同居处理。男方使用家庭暴力你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小孩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2岁以上按照以下标准: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没有领取合法婚姻证书的情况下,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其间的产生共同财产,协商解决。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没结婚证就是同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用办任何手续,就能分手。
    财产分配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打官司有法院裁决。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 离婚后一方没有户口本的话可以申请分户,这样能有一个户口本。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二)离婚分户要交的材料
      去派出所办理离婚分户、迁户手续时需要带以下材料:
      
    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 一、起诉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当事人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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