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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妈因2O14年跟一个私人老板打工,到现在还拿不到工资,打他电话也不接,这可是血汗钱呀,请问该怎么办呢?我妈因2O14年跟一个私人老板打工,到现在还拿不到工资,打他电话也不接,请问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19-04-01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公司没有钱发工资首先需要确定劳方资方没有劳动争议,若然只是拖欠工资,,可以请求当地劳动局干预情况严重的更可以考虑劳动仲裁,若然公司严重亏损导致工资发放不出来,这种情况就必须考虑联合多名员工或其它债权,一起去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前者不收取立案费用,后者需要收取费用,具体可咨询法院。
    仲裁结果对大家都有效,都能收益。 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若然真的没有钱了,采取劳动仲裁方式的即使赢了,也很难履行按时发放工资。如果是进入破产程序,就好办了,职工工资都会得到优先受偿的。趁公司还没有把财产全部处理掉,最好尽快进入破产程序,不然先付谁钱就是公司说了算,职工工资很难得到保障。
  • 劳动法中对于工伤工资并没有规定,是由《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规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不变,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以确定不同的工资。因此,在出现工伤的情况下,员工仍可以获得正常的工资并且进行合理的休息,并且依照法律规定得到一定的补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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