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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名下的抵押贷款房子能不能加上儿子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3-11-04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上加名字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即如果名下房产有银行贷款,抵押的加名字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可以随意加父母,妻子,儿女的名字。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原产权人与需增加的产权人共同申请,并填写申请书。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在房产证上加入父母的名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房有贷的情况下,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第二种是有房无贷的情况,只需要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产证上可以加子女名字。父母将自己共同所有的房屋全部或部分产权赠给子女的行为在法律上属赠与行为。
    同样,父母申请在夫妻共有房屋产权证上加上自己子女名字的行为也属于房屋赠与行为。
    因房屋赠与属房地产交易,所以,房屋登记机构应按转移登记办理。权利人确实要加子女名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先在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款后,申请双方当事人持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约定等资料,共同申请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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