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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工资少给

讨薪 2023-11-05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后工资发少了,劳动者可以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当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 法律分析:仲裁期间不是一定没有工资的,需要看具体情况。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您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您正常上班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只能拿到基本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而劳动者在仲裁中胜诉的,可以拿到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工资总额,即还能拿到奖金、津贴补贴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等收入。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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