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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租的我家地下平面车位,和物业签了协议,但现在物业经理换人了,今天新的物业经理让把车挪走,说我们这是消防车位,不能停车,然后把车位钱退给我们。我们不同意,但是不知道怎么解决。

业主维权 2023-11-06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维权:一、找物业要说法。 二、物业不解决,可以联系地产商。 三、如相互推诿,可以找消协。 四、正当权利受到损害,可以使用法律武器。
  •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经产权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的地下车位。产权车位可以转让产权,产权期限为70年,与商品房期限一致;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不能转让,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人防车位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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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租的我家地下平面车位,和物业签了协议,但现在物业经理换人了但是不知道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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