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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离职的单位今天应该发放6月份的工资,但是我的工资还没发,其他在职员工都发了,这算不算拖欠工资?而且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工资和垫资都没有发。

讨薪 2023-11-07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
  • 法律分析:到了发工资的时候都还没发,可以要求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如果拒绝发放工资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发工资的日期到了,用人单位还没发放,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会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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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单位未按时发放6月份工资是否构成拖欠工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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