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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5000元,法定节假日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发放三薪是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在用人单位为主管,对于我们的加班不予计算,不补偿,不还时法定节假日上班,但是用人单位发放三薪是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在用人单位为主管,不补偿,不还时

劳动纠纷 2019-03-22 06: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300%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300%标准支付工资报酬。法定假日是指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日。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正常劳动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和劳动部《关于<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的规定,企业单位的休息日,由企业单位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前提下自主确定。
  •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
    21.75天。
    假如一个月薪为2175元的员工,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2175元除以
    21.75天即100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100元的3倍即300元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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