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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买了房付了首付,现在过去5个月的房贷还没有批下来,问银行说是开发商信誉评级下调,要求补齐资料,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11-09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已办理,交房时发现问题且无法整改的可以退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交了首付后贷款办不下来可以申请退房。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房手续后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根据贷款不成的原因确定违约方并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交了首付后贷款办不下来可以申请退房。购房者应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开发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办理退房手续后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购房者,根据贷款不成的原因确定违约方并由违约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买房首付款交了一般不能退,单方面退房需要赔偿对方购房总价20%的违约金。但出现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开发商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法定情形的,购房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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