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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消费者维权 2023-11-09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需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有哪些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一般来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具体赔偿多少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一般来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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