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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果职位是店长,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0 01: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是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是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在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不续签的,则不可以要求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不可以。无论是第一次签合同还是劳动合同期满续签合同,员工都不同意签订的,员工不能要求公司赔偿。因为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而签订不了合同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报酬或者提高了工作难度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如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您要求辞职,可以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的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另外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自第二月、第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里都有规定。
    可以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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