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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1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者的区别为:
    1、产生原因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主要由协商解除、单方解除而造成。劳动合同终止主要因为法定事由导致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
    2、是否体现当事人意志不同。劳动合同解除基于一方或者双方意志。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不涉及到当事人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
    1、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1)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么协商解除,要么单方解除,强调主观因素;
    (2)事由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程序不同。为了避免解除权被滥用,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
    (4)法律后果也不径相同。在用人单位无过错解除中,还可能涉及代通金,而劳动合同终止则不存在代通金的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证据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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