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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和人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我锁骨脱节并做了手术,对方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元手术费,我后期还要取钢板,对方车子修了6千元,他们还应赔偿我多少钱?事故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元手术费,他们还应赔偿我多少钱?

保险纠纷 2019-04-08 0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垫付费用并不是涉及事故方的义务,法律上并无规定强制要求。
    垫付方必须保存好相关的单据证明材料,只有后续凭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此部分费用属于事故责任赔偿范围,保险公司才能予以赔付。
    如果不能证明垫付方承担事故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将不能赔付所垫付的费用。
  • 保险公司赔付一般需要自己先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把钱给自己。人保一般一周内可以赔付。  保险理赔流程:  
    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⑷赔款收据。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⑿财物损失清单;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⒁财物损失相片。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保险法》第
    22、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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