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问房产继承给子女费用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3-11-18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子女继承费用:
    1、房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100以下(含100)
    5、101以上至1000部分
    2.
    5、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
    5、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
    8、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
    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10000以上部分
    0.
    13、房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房产继承过户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房产继承的费用一般包括:继承权公证费、房产价值评估费、印花税、契税。
    继承权公证费通常情况下是按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按房地产价值的高低,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的需要缴纳
    1.5%的契税。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费用包括了房地产继承权的公证费用、房屋的价值评估费用和办理房地产过户的税费。房地产继承权的公证费是按照房屋的评估价值的百分之二十进行收取,一般最低不低于200元。
    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费用是根据当时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用差额累进的方式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图木舒克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