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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没有借据怎么举证?

债务追讨 2023-11-26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民间借贷该怎么举证
    1、民间借贷的举证方式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民间借贷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间借贷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
    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
    3、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
    4、处理纠纷方式灵活。
  • 没有凭据的借贷最好是能够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钱。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定: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地、客观地审查和核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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