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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2008年3月入职),原工作岗位是助理,但从2015年1月公司无助理一职转岗销售,但工资一直是按助理工资发放,期间也多次向一级主管(2015年至更换3位主管)提出工资待遇问题均未解决(无书面形式的提出);目前公司给我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我提出的协商结果公司不予支持,我的补偿方案是补2015年1月至2016年10元工资差额 按年限补偿(N 3)。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目前公司给我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我提出的协商结果公司不予支持,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

仲裁 2019-05-11 14: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工作岗位调动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调岗。从对法律条文的字面分析可以发现依法单方调岗的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其核心就是“不能”二字。
    如何区分“能”与“不能”,并对“不能”充分举证,就是单方调岗积极要件的重中之重。
  •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 工伤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似, 只是没有那么严格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但也包括仲裁庭调查(举证, 质证), 辩论和裁决等过程.第一步提出工伤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第三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第四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五步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
  • 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
    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
    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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