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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事故主要负责人、单位按标准怎么赔偿?受害人女儿21岁在读书、请问有补偿吗?在职职工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事故主要负责人、单位按标准怎么赔偿?请问有补偿吗?

交通事故 2019-04-16 11: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首先要算出总损失,在算出交强险应当赔付的数额,剩下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偿。
      第
    二、下面是大致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1. 残疾赔偿金 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X伤残系数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
      
    3. 误 工 费: 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该省城镇在岗职工日工资
      
    4. 护 理 费: 该省护理工同行业日工资 X 住院天数
      
    5. 营 养 费: 该省标准 X 住院天数
      
    6. 伙食补助费: 同上
      
    7. 交 通 费: 适当
      
    8. 财 物 损失: 据实计算
      9.鉴 定 费: 据实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 据实计算
      
    11. 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5-8千元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 X6个月
      精神抚慰金=5-8w
      交通费、住宿费适当主张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方全责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您可以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建议协商解决,若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协商不成尽快提起诉讼。提示: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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