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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打一个人,还砸人家东西,被公安分局抓去看守所拘留了。想请问下可以取保候审吗?

刑事辩护 2019-05-03 12: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看守所中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只要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进行取保候审。
  • 孕妇犯罪,因为属于特殊群体,所以在实际中会被判的刑罚会有特殊待遇。按规定,孕妇犯罪的,法官会这么判: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
    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不管怎样,孕妇犯罪一般不会被要求坐牢。
      而且,孕妇犯罪后,一般可以取保候审,但是有较强的人身危险性的可能不会取保候审。
      孕妇想要取保候审的,要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最后,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申请取保候审,孕妇还可以去申请监外执行。
  • 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若取保人严重违反了上述这些规定,可能会被申请拘留或逮捕。

  • 1、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到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的,会见犯罪嫌疑人是需要委托律师进行会见的,家属无法会见
    2、取保候审跟送进看守所的时间长短没有必然联系,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3、如果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当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率可能低点),申请时可能还要提供担保人等,具体要依据案情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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