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营业执照怎么样挂失,有没有法律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02 0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挂失后的规定如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不可以。
    只有营业执照丢失才可以申请营业执照挂失。
    营业执照如何挂失:
    1、先登报声明(市级或以上报刊)。
    2、带上未丢失的执照原件,补照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登报的报纸原件。到所属辖区工商所办理补照。
    3、补照和注销可同时进行。没有规定多少天后才能办注销。

  • 一、营业执照副本丢了怎么登报挂失
    1、营业执照副本丢了登报挂失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
    (3)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营业执照怎么样挂失,有没有法律规定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