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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正考虑离婚,有一个七个月的女儿。婚前,女方要求我分期购买房产并支付了40%的首付款。现在房产还没有交付。我还有4万信用卡欠款。请问我离婚后财产应该如何划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2-05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离婚后房产可以按照下列方式来分:
    (1)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房产和债务分割的方式:
    1、房产一般由夫妻自行协商分割。若无法协商的,则个人专有的房产不得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债务一般不分割,而是根据性质确认清偿人。
    里个人债务由个人清偿,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律分析:这属于婚后财产,不管名字是谁的,属于共同财产。假如你们离婚,房产中债务和资产各有承担,一般情况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一般遵循各得、各付对半,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经济补偿的方法。
    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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