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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厂工作了七天,跟主管说辞职,主管不批准按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扣600工资,这样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5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利扣劳动者工资的。旷工三天以上,就算是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利扣除劳动者旷工的工资,基本上是旷一扣三,但只能扣除劳动者旷工的这几天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是一个月,剩下的工资也会结算给劳动者的,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劳动者额外的劳动报酬,是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的。
    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如果是自动离职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职工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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