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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按人口安置合法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拆迁补偿 2023-12-13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数和房屋面积进行补偿。一般拆迁安置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公房的共居人,不是只要户口在就可以得到补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中,有对人口的安置。
  • 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人口的认定方法如下:
    1、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被拆迁房屋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无其他住房或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有常住户口不满一年的,居住在被拆迁房屋,无其他住房或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拆迁人口补偿费是按照人头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拆迁时,自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满一年、在本市名下无其他住房或名下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安置人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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