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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过度医疗咋办,法律有什么规定

工伤索赔 2023-12-15 1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遇过度医疗,患者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返还相关费用,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法院一般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过度医疗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属于过度医疗。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 过度医疗是医生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需求,实施不恰当、不规范、不道德的医疗行为,比如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
    遇到以上情况患者本人因过度医疗问题可以起诉医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费用。
    对于是否存在过度医疗的举证责任划分,法院一般遵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法院会审核患者方提供的伤病情报告、就医结算票据等等。所以患者住院后要及时打印病历和各项报告单发票,收集好相关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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