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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半年了。我媳妇经常和我吵架。和我不想要孩子。我还么有结婚证。有时候跟我说要离婚。和我结婚我们家没有一天好过过。让我家里人痛苦。我也难受。这次我和她吵架。因为。我摔坏了他的手机。他家里人。给他打电话。打不通。就到我家里带了几个人。把我和她的情况说了一下。再回去的时候。我媳妇家人。不让他回去。他非要回去里。我现在该怎么办。我结婚半年了。和我不想要孩子。我还么有结婚证。他非要回去里。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05 02: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吵架严重的话是感情破裂的表现,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标准。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您需要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最长时间6个月左右,建议将双方具体财产情况、子女情况咨询律师,再进行起诉。
    一般1-2岁会酌情判给母亲,2-10周岁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综合判断,10周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愿。
    一.协议离婚,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本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
    5.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确定好财产分割和抚养权)
    二.诉讼离婚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除非有法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存在,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
    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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