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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16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等。且前述的股票增值权是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获得收益的权利。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原则上适用于境外注册、国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股票期权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 股权激励方式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股票期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
    3、股票增值权。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
    4、分红权/虚拟股票。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总量,应结合上市公司股本规模的大小和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股权激励水平等因素,在
    0.1%-10%之间合理确定。但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内。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 股权激励模式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收购、股票增值权、业绩股票、限制性股票等。且前述的股票增值权是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获得收益的权利。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原则上适用于境外注册、国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股票期权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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