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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三次被查,但没有任何医疗事故。卫生部门做了笔录以后说移交公安部门就走了。我知道自己已经犯了非法行医罪。如果我关门再不行医远走他乡,请问会受到怎样的处理?非法行医三次被查,但没有任何医疗事故。我知道自己已经犯了非法行医罪。请问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医疗纠纷 2019-05-18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二)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诈骗和非法行医是两种不同的罪,两种都可以报警的。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看,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体现。如前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过错。多数医疗纠纷案件的归责原则属于这一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与侵权人有关系,不需要证明侵权人有无过错,而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即推定其有过错。
      2002年4月1正式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这是我国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适用到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只要患者提出侵权事实和理由,医疗机构就必须负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种负担举证责任的方式在民事法学上称作“举证责任倒置”。
  •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
    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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