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户口没房子拆迁如何安置

拆迁补偿 2023-12-23 16: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只有户口没有房屋的话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没有房屋就没有相应补偿。
    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虽然没有房屋,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征收补偿中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
    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
    注意: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 法律分析:申请拆迁安置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申请人应为符合拆迁条件的被征收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上年度规定的75%;申请人必须是无房住户、住房困难户、危房困难户、住房特困户;申请人必须有本市城区常住5年以上户口,现居住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