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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3-12-25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具体包括:
    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2、按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款、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标的物;
    3、标的物权利及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三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
    3、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属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是:交付标的物的义务,瑕疵担保的义务,附带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应当依约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应当依约支付价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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